机械设备
小区内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及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吗?
2023-08-07 08:10  浏览:17

法律分析:小区供电变压器毁坏,应由供电公司进行维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若起诉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大厦供电承担维护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变电器毁坏,电力公司应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业主的用电。若因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服务。当然,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将在物业管理服务区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起维护保养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51 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业主供电中断问题,应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业主在交纳电费时,其实际上和供电公司之间形成了供电合同关系;供电公司在收取电费时,应承担对供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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