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关于2023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3-08-06 01:06 浏览:27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文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联系地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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