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请联系:18612230093(微信同号)
前言
林日升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天成控股(60011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登记委托代理事宜。


01
索赔条件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天成控股(ST天成,600112)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02
案件背景
公司概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7日,位于贵州,是一家以从事矿产品开采、加工(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贸易;网络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投资管理;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提供金融、商业信息咨询等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920 万人民币元。
立案告知
2020年7月8日晚间ST天成公告称,因存在被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未履行审批程序提供担保等违规情形,当日公司、银河集团、实际控制人潘琦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
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前述事项,公司未依法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2017年至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

03
本团队业绩最新资讯
2022年12月23日,林日升律师团队分别收到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6)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同时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对前述赔偿义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判决部分:

2023年2月本团队向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债权申报文书,于3月收到《债权确认单》,该位委托人于5月份获得债权清偿:

04
索赔需要材料
股民可与林日升律师团队联系,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提供下列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
(1)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账单原件须列明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以及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3)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05
本团队股民征集中股票清单

06
专业证券索赔维权律师团队
若您为上述清单所列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林日升律师团队取得联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 林日升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348793
电话及微信(推荐微信沟通):18612230093
邮箱:245913738@qq.com
林日升律师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赔偿款后,按实际获赔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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