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2022-09-18 08:01  浏览:33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幼儿园东方樾分园整体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幼儿园东方樾分园整体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②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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