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凭据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图)
2022-09-15 16:05  浏览:19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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