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品牌与律所品牌,如何相互成就?
2024-02-08 00:56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之间存在着三种可能,即个人品牌弱于律所品牌、个人品牌与律所品牌伯仲之间、个人品牌强于律所品牌。律所的品牌,与个人品牌,如何相互成就呢?
个人品牌弱于律所品牌,那就需要“追随”战略,跟着律师事务所去进行品牌宣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公益宣传还是有偿服务,都应该尽量参与。我在刚执业那几年,是律所最积极的普法宣传者,每年有十几场公益普法讲座。我利用任何“露脸”的机会,无论去学校还是企业,去政府还是媒体,我都会展示自己的专业特点,让更多的人知道我。我们没有个人品牌,那就需要借助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当我们个人品牌与律所品牌伯仲之间时,就应该相互补强。个人最擅长的品牌领域,需要积极帮律师事务所“站台”。个人不擅长但对自己或律师事务所很有益的领域,我们需要尽量抽出时间展示自己的个人魅力。至于那些其他律师也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我们可以把机会让给年青律师,切不可太喜欢“霸屏”。在我执业满年后,我就开始与律师事务所在品牌建设上相互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刑事领域缺乏领军者,我在刑事领域已经走出了专业化发展道路,于是我就在刑事专业化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这既是帮助律师事务所组建刑事团队形成核心专业优势,也是帮助自己打造个人刑事IP,让更多的人知道原来惠州有卓凡刑事部,原来卓凡刑事有余律师还不错。当我们的个人品牌强于律所品牌时,我们就应该与律所品牌形成地域分工或者层次分工。一方面不要陷入“内卷”从而做无用的牺牲,另一方面能够相互支持提高各自的品牌形象。我们不可能什么都擅长,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特长。
近7年来,我在刑事上的个人品牌逐渐略强于律所刑事品牌,许多人因为我才知道我们律师事务所。我干脆把主要精力用在惠州以外地区,既能避免与本地刑事律师形成业务冲突,又能在惠州之外擦亮我的刑事品牌,还让外地客户知道江湖上有惠州刑事辩护的存在。这些年我干脆形成了“技术辩护”理念,让更多的人清楚我们是如何分析案件如何办理案件的。我给自己定下了小目标,即每年都去一线城市办案,每年都有无罪案例,每年都写一本书。我的个人品牌借助律所品牌走得更稳,律师发挥我的个人品牌走得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