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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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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成都市 
品牌: 汉时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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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6-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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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成都市;



四川成都市各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025年的审查标准;



设立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机构审批事项关键注意环节成都;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许可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责任主体:



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2025年申请范围:



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025年责任事项:



0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02.审查责任: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许可的审核依据,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0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0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0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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